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为充分了解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5亿安时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龙康大道交叉口路西200米路北
建设内容及规模: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拟投资97322万元建设年产4.5亿安时新能
源动力电池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原厂区预留空地,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产品为4.5亿安时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拟分两期建设,一期为1.5亿安时,二期3.0亿安时,总占地面积约50323.37m2,总建筑面积60102m2,主要工艺分磷酸铁生产、磷酸铁锂生产、磷酸铁锂电池组装等三部分。该项目于2022年8月24日经安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208-410506-04- 01-286240。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URW_jAOxm_xSt-_wVW1dg
提取码:dqz3
三、公众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委托河南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 10 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条。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联 系 人:郭朋辉 联系电话:16637282966
电子邮箱:aymsjt@126.com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高新区瀚林商务A座1402室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18567807299
电子邮箱:hntleia@163.com
岷山锂电池正文202301见附件1
附件1:岷山锂电池正文202301 -修改初稿(1)